北京icp许可证年报程序说明
作者:兴盛义企业管理 | 发布时间:2022-05-22更新时间:2025-05-01 19:34:46一、年报程序
(一)持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年报程序:
步骤一:各增值电信企业需确认所报送的增值电信企业统计报表。未按照要求每月上报数据的公司需补齐1-12月统计报表,然后进入步骤二。 具体补报方式请登录管局网站,点击“统计信息上报”进入填报系统,网上报送所需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请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索取。
步骤二:填报相应年检电子表格,完成提交。打印相应年检报表和其它材料一并,经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报送到年检办公室。
(二)持部批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北京地区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度检查程序按部电信管理局规定的方式参加年度检查。
二、报送年报的有关材料要求 参加年报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打印,持多个业务许可的单位请备齐材料一次报送)。
(一)报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基本情况表,以及相应业务的年检报表(网上下载,用计算机填写后加盖公章并法人签字)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参加过年检的单位需持年检合格通知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公司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整体回顾、年度公司新增电信业务或栏目、对电信市场环境的情况分析、年度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六)公司经营电信业务资费备案表(含业务种类、收费项目及资费标准)
(七)增值电信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承诺书(见文后)
(八)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接入或托管协议。 三、许可证内容有变化的,应填报“公司基本情况变更表”,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年检时间:年检工作将从每年1月4日开始到每年3月31日止。